部长(李刚英)——联系教育与心理学院、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
1.在公司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部门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及组织制(修)订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对各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及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4.负责部门工作经费预算及经费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各项工作的传达与部门工作部署与督查;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1(陈中琪)
1.落实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含OA系统文件处理、文件收发登记、印章管理、会议通知、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会活动等);
2.落实老员工医疗保险、员工校方责任险、学平险等对接工作(分管领导王琳);
3.落实部门组织的常规会议的布置、新闻撰写及相关工作;
4.落实员工校园一卡通的办理工作及员工证的管理工作(2025年移交给成观雄-谭从宇);
5.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员工工作一:创新创业、队伍建设、员工教育发展、南校区员工教育管理
副部长1(张曦)——联系人文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校区
1.负责老员工创新创业及员工竞赛工作;
2.负责落实办公室用品采购和发放、财务报账,学工系统校内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南校区的员工管理工作;
4.负责计划并落实员工工作队伍培养,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及考核等日常事务管理;
5.负责员工的十佳老员工、员工评选评优选树、员工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
6.负责部门校内外宣传工作;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2(关明明)
1.落实老员工创业基地、创业学院的建设和管理、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落实“互联网+”大赛、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相关创新创业竞赛的指导工作;
2.落实员工组织“融创中心”的指导与管理;
3.落实创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
4.落实员工的十佳老员工、评选评优等选树工作;
5.落实部门网站新闻、公众号、自媒体等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工作;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员工工作二:员工武装、员工资助
副部长2(王琳)——联系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法学系、外国语学院
1.负责老员工国防教育、征兵工作;
2.负责落实安排员工宿舍调整搬迁、新生迎新、军训、毕业典礼等相关工作;
3.负责老员工奖、助、勤、贷、医、补、偿、员工学费收缴及资助考核工作;
4.落实“老兵团”的培养与管理;
5.负责员工校园一卡通的办理及员工证的管理工作(2025年移交给成观雄);
6.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3(郭松明)
1.落实新生军训、员工军事训练课程、员工征兵等相关工作;
2.落实困难员工认定,奖、助、勤、贷、补、偿工作;
3.落实员工组织“国旗护卫队”指导与管理;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员工工作三:员工日常管理及安全、心理健康
副部长3(成观雄)——联系数学与医护系、体育系、高职部
1.负责员工周日晚点名、节假日员工离返校等请销假管理、员工违纪处理及员工各类危机事件的处置;
2.负责员工寝室安全检查、学工人员员工寝室夜间值班、员工舆论舆
情意识形态等员工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落实员工“一站式”员工社区建设、“老员工自律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员工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员工“三率”检查及员工学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6.负责落实新生入学教育、员工其他相关主题教育及班会部署工作;
7.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4(彭彩丽)
1.落实全院员工危机处理及主校区员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2.落实主校区员工的休复学评估;
3.落实各教学单位心灵驿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落实“老员工心理联合会”的指导与管理;
5.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及活动开展;
6.落实心理中心的折页宣传、会议新闻撰写、心理中心网站的建设与
维护、官Q及微信公众号运行;
7.落实心理工作专干月例会、专兼职咨询师及心理专干督导培训会议的组织;
8.落实心理中心日常软硬件、物资的养护及建设工作;
9.落实学院心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10.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5(谢先子)
1.落实其他校区员工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2.落实其他校区员工的休复学评估;
3.落实心理测评、主题调研、结果分析、档案建立及后期排查回访安排;
4.落实老员工心理健康课程的安排、教师的聘请及相关工作;
5.落实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聘任、安排和考核;
6.落实“阳光心理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与管理;
7.落实全院危机干预员工个案跟踪后的档案收集补充管理及中心咨询档案、设备资产管理工作;
8.落实中心咨询值班及协调处理,QQ咨询邮件的回复;
9.落实开展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申报、培训申请等;
10.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6(谭从宇)
1.负责落实“一站式”员工社区的相关工作;
2.负责落实周日晚点名、节假日员工离校、返校管理工作等员工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学工人员寝室值班、员工寝室安全检查等员工寝室文化建设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